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

華人裝修住屋 遭建商騙24萬

住家裝修挑選營建商需小心,蒙市一戶華裔不久前裝修住房,預付24萬元費用後,卻被營建商捲款逃走,雖然警方動作迅速,破使詐欺者投案,巨款卻追不回來了。

女 受害者表示,她一直想搬到蒙市,去年初為新房物色裝修營建商,兒子的球友介紹一名西裔營建商。她查看後確認對方有執照,又「覺得熟人推薦的應該不會錯」, 就把工程交給對方。起初雙方按每個工程進度階段付款,工程質量還令人滿意,於是答應營建商提出把剩餘要施工的兩階段、計24萬元的費用一次付清。然而錢交 出去後,營建商也人間蒸發了。不僅工程停擺、各種建築證照手續亂了套,搬家大事也因此延宕,華裔屋主只得向警方報案。

蒙市警局警官梅斯林 (Carrie Mazelin)表示,警方立案後與加州營建商執照管理委員會(State Contractor's Licensing Board)展開聯合調查,發現別市還有另一名雇用該營建商的居民受害,管理委員會確認該營建商違反執照管理條例,洛縣檢察長辦公室對建商提出多項盜竊控 罪並發出通緝令,迫使營建商向警方自首。

知情者透露,該營建商提供的保證金文書、執照均為無效證件,且被捲款受害的民眾有多人。

受害人表示,由於營建商已申請破產保護,因此儘管人已繩之以法,但被捲走的24萬元卻已無法追回。蒙市警察局長史密斯(Jim Smith)也證實此事。

律 師鄧洪指出,營建商捲款潛逃可按毀約提出民事告訴,但如果營建商宣布破產,錢就很難拿回來,而營建商拿錢後根本未用於買材料、請工人等工程用途,明顯詐 欺,則能透過刑事途徑提告,但如果錢已被揮霍光,無法退錢,法庭只能酌情加重刑罰,或下令刑滿出獄後有能力再還錢,短期內要追回損失的難度挺高。

所 以梅斯林提醒民眾,挑選營建商時一定要非常小心,民眾可以依據營建商的執照號碼,向加州營建商執照管理委員會和商業信譽局(Better Business Bureau,BBB)查詢有關該營建商的投訴和違規紀錄,民眾也應仔細查問營建商是否具備相關保險或擔保,此外民眾也可以向消費者事務局 (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)查詢營建商營業行為是否良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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